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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醫(yī)大〔2013〕2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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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南宮28學生綜合測評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
各學院(部):
現(xiàn)將《南宮28學生綜合測評管理規(guī)定》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南宮28
2013年9月29日
南宮28學生綜合測評管理規(guī)定
為促進學生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在對學生德育、智育、體育各方面的狀況綜合測評的基礎上進行評優(yōu)評獎、推薦免試研究生、推薦就業(yè)等各項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德育、智育、體育測評辦法
德智體綜合測評成績?yōu)?span lang="EN-US">100分,其中德育測評成績占30%、智育測評成績占60%、體育測評成績占10%。德育、智育和體育測評成績最高分為100分,不得突破。
(一)德育測評
德育測評由品德素質測評與品德課成績、獎勵分、扣分四部分組成。
1.品德素質測評成績占70%,其要素為(詳見附件):①求實進?;⒅X拿韉賴攏虎圩竇褪胤?;④蜐a嶧ブ虎堇投郎。
測評程序:
個人自評:學生本人在學年小結的基礎上,根據測評標準按優(yōu)(85-90)、良(80-84)、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59以下)在《德育測評成績匯總表》“個人自評”欄評定各項素質自評分數,求出五項素質評分的平均值作為個人自評成績AI;
班級評議:班級評議小組成員10-12人,由班級全體同學民主推選產生,班團兩委干部、小組長、小組代表各占1/3,其中班長、團支書為固定成員。班級評議小組根據被測評學生的平時表現(xiàn)、學年小結、自我評定成績以及測評標準在《品德素質測評分記分表》中評定分數,評議小組對被測評學生的各項素質的評分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作為該生該項素質的測評分,記入《德育測評成績匯總表》“班級評議組評議”欄,然后求出五項素質評分的平均值作為評議小組對被測評學生的測評成績BI;
輔導員(班主任)評議:輔導員(班主任)根據被測評學生的平時表現(xiàn)、學年小結、自我評定成績以及測評標準在《德育測評成績匯總表》“輔導員(班主任)評分”欄中評定各項素質分數,求出五項素質評分的平均值作為輔導員(班主任)對被測評學生的測評成績CI。
2.品德素質測評成績(P)計算方法:
若AI-(BI+CI)¤2?2,則P=(BI+CI)/2
若2> AI-(BI+CI)¤2?0,則P=(AI+BI+CI)/3
若AI-(BI+CI)/2<0,則P=(BI+CI)/2
學生品德素質測評成績P值要進行標準化處理。標準化P值計算公式:標準化P值=原始P值×(80/班級平均P值)。
3.思想品德課考試成績,按30%計入德育測評成績。
4.獎勵分
(1)在危急關頭舍已救人,見義勇為,舍身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利益,勇于同違法行為作斗爭者,或在救死護傷中做出貢獻者,根據其模范事跡的具體情況酌情獎勵5-10分,獎勵須經學院與學生工作處共同認定并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審批;
(2)受到學院或學校書面通報表揚者,按其先進事跡酌情獎勵1-5分;
(3)參加各種文藝活動和知識競賽獲獎,凡獲省級以上(不含省級)比賽第一至六名者,分別獎勵6、5、4、3、2.5、2分;獲省、市級高校以上比賽第一至六名者,分別獎勵4、3、2、1.5、1、1分;獲本校比賽第一至六名者,分別獎勵3、2、1、0.5、0.5、0.5分。團體參賽按以上標準減半給獎;
(4)獲其它獎項參照以上(3)中的標準給予獎勵;
(5)凡擔任一定社會工作,任期超過一學期,任期內工作兢兢業(yè)業(yè),成績顯著者,可適當給予1-3分的獎勵;
注:因同一原因獲獎勵分者,按最高分計。
(6)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獲得校級及以上表彰者,可適當給予1-3分的獎勵。
5.扣分
(1)無故不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開會、學習及其它各項集體活動者,每次扣1分;
(2)凡在本學年度受到學院及以上通報批評者扣3分;
(3)凡在本學年度受到行政紀律處分者的扣分標準:警告處分扣5分,嚴重警告處分扣10分,記過處分扣15分,留校察看處分扣20分;受到黨、團紀律處分者,參照此標準扣分;
(4)在擔任社會工作中責任心差,不能完成本職工作或失職者,視具體情況扣1-3分(因同一原因扣分者,按最高分扣)。
6.德育測評成績計算公式
德育測評成績=品德素質測評成績?70%+品德課成績?30%
+獎勵分-扣分(當學年無品德課的專業(yè),德育測評成績=品德素質測評成績+獎勵分-扣分)。
(二)智育測評
智育測評由學習成績分、獎勵分和扣分三部分組成。
1.學習成績分
學生的學習成績分=(課程成績×課程學分)之和÷課程學分之和,公式中的課程不含任意選修課、體育課、思想品德課,原則上不含指定選修課,本學年經過補考或重修的課程取其平均成績,留級、休學學生的免修課程的成績,按原成績計,任意選修課每得1學分加0.1分,指定選修課不合格每學分扣0.2分。
2.獎勵分
(1)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者,一次性獎勵1分;
(2)參加省級以上(含省級)統(tǒng)考或專業(yè)競賽獲獎,名次列年級前3%者各獎勵1分。
3.扣分
實驗課或實習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發(fā)生事故者,每次扣3-10分。
4.智育測評成績的計算公式
智育測評成績=學習成績分+獎勵分-扣分。
(三)體育測評
體育測評按國家教育部頒布的《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執(zhí)行。成績由體質健康標準成績、獎勵分兩部分組成,校體育部負責提供成績。
1.體質健康標準成績
體質健康標準成績由身體機能成績和身體素質成績構成。
體質健康標準成績=身高體重指數成績?15%+肺活量指數成績?15%+ A?30%+B?20%+C?20%,公式中A是立定跳遠成績;B是女生800米的成績,男生1000米的成績;C是女生仰臥起坐、握力、坐位體前屈三項中任選一項的成績,男生握力、坐位體前屈兩項中任選一項的成績。
2.獎勵分
以下幾種情況可酌情獎勵3-5分:
(1)積極參加早操、課外鍛煉等,出勤率達98%以上者;
(2)校級以上體育比賽獲獎者;
(3)獲等級運動員稱號者;
(4)優(yōu)秀學生體育干部。
3.體育測評成績= 體質健康標準成績+獎勵分。
4.根據《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體育成績86分以上為優(yōu)秀;75-85分為良好;60-75分為及格;5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
第二條 綜合測評的組織實施及運用
(一)學生綜合測評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安排在學年結束至新學年開學初,以專業(yè)(班級)為單位進行;
(二)綜合測評工作是一項嚴肅細致的工作,學院應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和管理,輔導員具體負責。輔導員(班主任)、學生班干部要做好學生平時有關資料的收集、記錄和整理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學生平時表現(xiàn)情況,務求對學生作出公正準確的評價,防止主觀性和片面性;
(三)綜合測評結果要在學院范圍內公示三個工作日以上,對學生提出的意見要認真對待,有誤之處及時予以更正,不合理的意見要做好解釋和思想工作。學生的綜合測評成績填入《南宮28學生學年小結》,該表存入學生檔案;
(四)學生學年綜合測評成績,作為學生參評“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獎學金”等的基本依據;
(五)學生各學年的綜合測評總平均成績,作為學生推薦免試研究生、推薦就業(yè)的主要依據。學生綜合測評總平均成績=德育測評平均成績×30%+智育測評平均成績×60%+體育測評平均成績×10%,其中臨床醫(yī)學專業(yè)智育測評平均成績=(前四年智育測評平均成績×80%+第一輪出科考試成績×20%)。
第三條本規(guī)定自2013年9月起施行。
本規(guī)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附件:
南宮28學生品德素質測評標準
一、求實進取
1.熱愛祖國,堅持遠大理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積極要求進步,積極參加校、學院、班級組織的各項學習。
3.關心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和志愿服務活動,個人利益服從國家、集體利益。
4.實事求是,敢于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敢于探索,積極創(chuàng)新;學習、工作踏實,講究實效。
二、文明道德
1.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尊敬師長,尊重他人的勞動和人格,愛護公物。
2.注意加強道德修養(yǎng),禮貌謙讓,舉止得體,對人態(tài)度熱情和藹。
3.堅持高尚品行,為人誠實守信,謙虛謹慎,有良好的醫(yī)德醫(yī)風。
4.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勤勞樸實。
三、遵紀守法
1.嚴格遵守國家的憲法和各項法律、法令、法規(guī),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自覺同違法亂紀的現(xiàn)象作斗爭。
四、團結互助
1.同學間互相尊重,和睦相處,團結友愛,在學習、生活和工作上主動關心幫助他人。
2.虛心聽取各種批評意見,并善于幫助他人糾正缺點錯誤。
五、勞動衛(wèi)生
1.積極主動地參加各項公益活動,維護公共場所衛(wèi)生。
2.有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