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0-2021學年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請各學院(部)在助學對象認定工作的基礎上,根據(jù)學生實際需求,認真組織做好學生申請及貸前準備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學生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原則上應符合以下各項條件:1.被學校認定為2020-2021學年助學對象;2.未獲得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3.當學年仍處在處分期的或因?qū)W習原因發(fā)生編級的學生原則上不予申請。
二、提供材料
貸款學生需準備好身份證(正反面)、學生證復印件各兩份、交通銀行太平洋卡復印件、《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致學生家長一封信》(見附件2)等。首次貸款學生還需準備好戶口簿復印件(含公安局蓋章的首頁、戶主、父母、本人)。
三、貸款額度
非首次貸款學生貸款額度上限以首貸時簽訂的貸款合同為準;首次貸款學生每生每學年貸款額度上限為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且本科生不能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能超過12000元。
四、申報程序
由學生個人申請,輔導員根據(jù)學生具體情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按規(guī)定確定學生貸款額度。學院匯總統(tǒng)計申請學生數(shù)據(jù),將《學院國家助學貸款需求額度匯總表》(附件3)相關信息填報補充完整,于1月20日之前將經(jīng)學院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確認的紙質(zhì)材料和電子文檔各一份報送學生工作處。同時,通知首貸學生寒假期間攜帶身份證原件自行前往交通銀行福州交通路支行(烏山校區(qū)旁)辦理交行太平洋卡。
請各學院(部)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傳達給每一位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并告知學生寒假返鄉(xiāng)期間準備好貸款所需材料。下學期開學初,經(jīng)辦銀行工作人員將到校與學生進行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材料填寫指導及現(xiàn)場辦理簽約程序,具體時間安排后續(xù)通知。
聯(lián) 系 人:趙傳春 聯(lián)系電話:22860813
資助中心專用郵箱:zzzx@ fjmu.edu.cn
附件: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致學生家長一封信
3.學院國家助學貸款需求額度匯總表
學生工作處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