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24年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的通知》(閩教學〔2024]16號)精神,為做好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現(xiàn)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要求
(一)評選對象
所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chǎn)學習)研究生,在規(guī)定的學制年限內均有資格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二)評選名額
我??赏扑]省級等額候選人博士研究生16名,碩士研究生66名,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詳情請見校內官網(wǎng))。
(三)評選條件
1.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一年級研究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推免研究生本科課程總成績)排名原則上在前30%,二、三年級研究生綜合測評排名原則上在前30%。
2.研究生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guī)在紀律處分期內;
(2)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的;
(3)參評學年學籍狀態(tài)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4)未繳清學費,且未辦理緩交手續(xù)。
(四)評選依據(jù)
根據(jù)《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教財〔2014〕1號)、《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閩教學〔2015〕37號)、《南宮28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2023年修訂)》(閩醫(yī)大〔2023〕144號)文件執(zhí)行。
二、評審原則
各學院(部)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原則,嚴格做好評審工作。
三、工作安排
9月27日前,完成學生申請、導師推薦、班級評議、學院評審等工作。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按學校規(guī)定的申請流程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輔導員及時組織班級評議,并提交推薦意見;完成學院審核、推薦及上報等工作。學院(部)須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按照不低于推薦名額1:2的比例,確定參評人并組織召開國家獎學金評審答辯會,最終確認推薦人選。(參評人以PPT答辯的方式進行匯報,每人匯報時間不超過5分鐘。)經(jīng)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含電子版、紙質版,具體詳見附件2,詳情請見校內官網(wǎng))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0月12日前,召開集中初審會。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組織各學院負責資助工作的輔導員,對各學院評審程序是否規(guī)范、推薦學生是否符合資格條件、報送的學生申請材料是否準確等方面進行集中初審。
10月20日前,召開學校評審會、公示審定結果等工作。組織召開學校獎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對初審通過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人選提出獲獎建議名單。并將最終獲獎建議名單上報學校領導審定,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完成評審報告撰寫、審批等工作。
10月22日前,結果報送教育廳。按省教育廳要求,完成材料報送工作。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評選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學院(部)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精心組織,強化宣傳。要將資助育人與評先評獎工作相結合,深入挖掘并宣傳優(yōu)秀學生典型事跡,達到鼓勵先進,宣傳典型、促進工作的目的。
(二)確因特殊困難無法繳清學費的,在申請前需提交由導師作為擔保人簽名的說明,說明需提交學院評審會議審核,審核通過后經(jīng)單位領導簽名并蓋單位公章后,一并提交到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jīng)審批獲評的,獎金將優(yōu)先用于繳交學費、住宿費。
(三)應嚴格評審程序,按評審標準認真審查報送候選人的資格條件,準確及時報送相關材料。若出現(xiàn)報送候選人不符合評選條件、報送材料不準確、不及時等情況,將取消學生的參評資格,空余名額從備選人選中遴選。
聯(lián)系人: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91-22862035
工作郵箱:zzzx@fjmu.edu.cn
學生工作處
2024年9月10日